2005年2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火车上购物收白条法律硕士三告北京铁路局
据《北京青年报》

  曾以在火车餐车上吃饭无发票和铁路退票收取手续费无发票而两告北京铁路局的法律硕士郝劲松,近日又以在火车上购物无发票的案由,第三次把北京铁路局告上了法庭。接受告铁路餐车无发票案因为没有书面证据而被法院驳回的教训,这次郝劲松是手里拿着三张白条到法院立案的。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此案。郝劲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他开具数额60元的正规发票。
  郝劲松称:今年2月5日,他乘坐了北京西开往太原的N275次列车回家探亲。开车后不久,他购买了一名女列车员叫卖的四小盘水果、一张毛泽东诞辰纪念卡和一双男袜,共花费60元,列车员给他打了白条,没有发票。郝劲松认为,火车上售货不仅价格昂贵,还拒开发票,不但侵犯了旅客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有故意偷逃税款的嫌疑,按铁道部自己公布的数据,全国客运列车每年输送旅客达10亿多人次,按平均每人次在列车上消费2元计算,一年的消费额就达20亿元,按照百分之五的营业税率,每年应征收的税款就达1亿元。